2025年6月1日起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》明确规定,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,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。幼儿园“小学化”是指在学前教育阶段超前引入如识字、算术等知识学科教学,或以课堂教学取代游戏等小学教育方式。以下是相关介绍:禁止原因: 违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:3到6岁的儿童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,尚不具备理解抽象文字符号的能力,过早进行小学化知识灌输,如机械背诵、计算等,会让孩子产生抵触心理,影响学习兴趣。 阻碍儿童能力发展:学前阶段是幼儿感官发育、语言表达、社交能力培养的黄金时期,小学化教学剥夺了孩子动手实践、亲身感知世界的机会,会导致观察力、想象力、创造力等核心能力发展滞后。 损害儿童身心健康:幼儿骨骼、视力正处于发育阶段,长时间久坐学习易导致脊柱变形、视力下降等问题。同时,过早承受学习压力会让孩子产生焦虑情绪,不利于身心健康。 破坏教育生态:个别幼儿园通过提前教授小学知识制造“教学优势”,会引发幼儿园之间的恶性竞争,让家长陷入教育焦虑,形成“幼儿园抢教小学内容,小学被迫拔高难度”的恶性循环,破坏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的生态平衡。 忽视个体差异:每个孩子的发展节奏和特点不同,小学化教学采用“一刀切”的灌输模式,忽视幼儿个体差异,无法发现孩子的潜能特长,还可能让学习能力稍弱的孩子产生自卑心理。相关规定: 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:禁止幼儿园提前教授汉语拼音、识字、计算、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,不得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,不得组织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。社会培训机构也不得以学前班、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。 纠正“小学化”教育方式:针对幼儿园不能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,脱离幼儿生活情景,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,或以机械背诵、记忆、抄写、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的行为,要坚决予以纠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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